梅州市侨界代表一致认为:反分裂促统一是民心所向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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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梅州市侨联组织归侨、侨眷代表召开了“反台独、反分裂、促统一”座谈会,来自梅州市政协侨联界别的政协委员、归侨、侨眷企业家代表、市直归侨、侨眷代表以及侨联干部职工3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市侨联主席李淑芬传达了中国侨联开展侨联对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3月4日下午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联组会就台湾问题提出的四点意见精神和正在审议的《反分裂国家(草案)》的有关说明。
大家一致认为,我国对台方针政策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和平统一的谈话精神发展到今天的法律形式,这是依法治国方面的一大进步;《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表明了国家用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作为归侨、侨眷,他们感到由衷欣慰,坚信这部法律一定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如香港和澳门一样,在台湾也能实现“一国两制”。
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代表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意愿,说出了中国人民的心声,国家主权至高无上,只有祖国统一,中国才能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任何搞分裂的人及其行为都将会被历史唾弃。台湾人民是我们的骨肉同胞,是发展两岸关系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希望台湾当局认清形势,真正履行承诺,相信通过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定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一定能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与会人员认为,侨联是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结合梅州市台胞众多和“台中有侨、侨中有台”的特点,市侨联要充分发挥民间性、灵活性、涉外性、统战性等特点,发挥海外关系众多等优势,做好侨联对台工作。
(梅州市侨联/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