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侨联积极宣传发动“文化交流年”活动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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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9日,江门市侨联常务副主席唐烈烽等一行4人到恩平、台山、开平、鹤山、新会等市、区侨联调研,宣传发动今年侨联系统开展的“文化交流年”活动。
唐烈烽在与各市、区侨联负责人座谈中指出,开展“文化交流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为江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建文化名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市、区侨联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开展“文化交流年”活动的计划,并结合本地的文化特点,开展以“我爱你,中国”为主题的群众性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民俗、民间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基层侨联及广大归侨侨眷的业余文化生活;要利用各种机会,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要继续办好侨刊乡讯工作,不断提高刊物的质量交流活动;要积极协助省侨联做好《广东省志·侨务·外事卷》(1979—2000)侨联篇目的编修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文化交流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
唐烈烽指出,开展“文化交流年”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开展“文化交流年”活动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起来;与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结合起来;与加强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性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侨联组织的活力结合起来,推进侨联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余泽权)
(江门市侨联/200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