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侨联以实际行动支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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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清远市委市政府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组的检查考核工作,7月7日下午,清远市侨联全体人员用半天时间到人民路打扫路边的卫生,以实际行动支持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清远市提出的“十一五”奋斗目标之一,今年首先要进入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的行列,这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一个门槛,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必备条件。经过几年的努力,2005年清远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已经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006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全省“四连冠”、六项经济指标总量分别居山区市第一,市辖区人均生产总值3.4万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这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了条件。
去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以后,从市、区到市直各部门,都组建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为创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全市范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逐渐深入人心。(钟有恒)
(清远市侨联/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