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侨联学习贯彻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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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惠州市侨联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主席叶创主持。
叶创传达了中国侨联主席林军《在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和林明江副主席《在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及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的《中国侨联关于筹备召开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国侨联关于做好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表彰先进评选工作的决议》等。
叶创在会议上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增强做好侨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最大限度”、“充分发挥四个作用”的要求,善于从国情、侨情的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大力解放思想,努力拓展新境界、取得新成果、开创新局面。二是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强化科学发展理念,不断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中,要以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为指导,推动侨联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侨界群众得实惠。三是要认清当前新形势发展需要,发挥侨联独特优势,积极推进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为侨服务为突破口,推进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
市侨联党组成员、调研员曹丽云,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林振华等结合侨联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中国侨联七届十次常委会议精神分别作了讨论发言。
(惠州市侨联/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