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侨联创建节能机关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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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5]75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我会全体干部职工“节能降耗,节约用电”的意识,提高全体人员作为主人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我会实际,创建节能机关。6月初,梅州市侨联成立由汤志平副主席负责的节能节电工作小组,加大节能节电的宣传力度,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能源的不可再生的道理,从而自觉自愿地加入到节能节电的行列来。
为使节能节电可操作性,7月8日,市侨联制订了有关的节能节电措施,将有关措施发给全会人员,该制度从加大宣传开始,要求大家节约照明用电,降低空调用电负荷,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使节能节电制度化。
(梅州市侨联/2005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