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侨联为侨界上访群众宣传侨法解难题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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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城街办朱围清郊居民社区的侨眷宣七妹和她的儿子来到清城区侨联,反映其在朱围社区居住了几十年,从未参加过村里的分红收入,要求侨联帮助他们参与村委会分红的问题,经我们到社区了解得知,其母子俩虽居住在朱围社区几十年,可户口并不属朱围村,宣七妹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户口在城镇,因此不能参加朱围村的分红,想将户口重新签到朱围社区,按规定需要得到社区3/2的村民同意才可办理签入。
通过我们耐心地向他们宣传侨法知识和有关的法律解释,使他们明白了没能参与村里分红的原因,并不是社区故意为难,很满意我们为他们做好了详细解释和答复工作。
(清远市清城区侨联/2009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