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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公开遴选区侨联副主席

时间:2010-10-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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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最近,惠州市惠阳区委决定向全区公开遴选包括区侨联副主席在内的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
    报考惠阳区侨联副主席职位的人选须是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事业单位副科职以上领导,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侨眷身份的现任副科级干部、任职满3年的股级干部(含科员),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据悉,此次公开遴选将严格按照预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差额推荐)、综合测评、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公告与考察、酝酿协商、决定任职人选、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同级干部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目前,此次工作正处于公开报名阶段。
公开遴选区侨联副主席既是惠阳区委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大措施,又是贯彻落实省委31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区侨联工作的有力举措,它将对扩大侨联的影响力,提高侨联的知名度,进一步优化区侨联领导班子结构,强化班子综合素质,促进侨联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惠州市惠阳区侨联/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