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社区侨联小组成功调解房屋纠纷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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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社区侨联小组成功地调解一香港同胞与其兄弟之间的房屋纠纷。
香港同胞李绍南是虎门镇东下四巷26号的房产所有人,该房产是其父遗留给其的物业,但由于李绍南一直居住在香港,该房屋一直让其弟弟李绍球及其弟妇苏秀香居住。2010年年初,香港同胞李绍南有意收回该房子使用权,但其弟弟李绍球认为这是父亲的物业,应其两兄弟共同拥有及使用,且自己一直居住在此,哥哥无权收回该房子。双方由此产生了矛盾。
虎门寨社区侨联小组得知此事后多次组织双方家庭进行调解。侨联小组发挥在双方当事人中熟悉且威信较高的优势,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从兄弟关系角度、纠纷的利害关系、房产所适用的法律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最后,双方终于互相让步,香港同胞李绍南同意其弟李绍球及其弟妇苏秀香在此房子继续居住,并在其百年归老后才收回房子的使用权。这样既维持了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又维护了香港同胞房产的合法权益。(温嘉欣)
(东莞市虎门镇侨联/201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