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东山区侨联作好涉侨计划生育政策宣传
时间: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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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侨情变化和侨务工作发展的需要,为配合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团结需要。6月21日上午,揭阳市东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揭阳市东山区公安局、东山区外事侨务局、东山区侨联在东山区计划生育局会议室联合召开关于涉外计划生育政策若干意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三:一是加深学习(国侨发[2009]5号)文<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的内容,以便划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为进一步贯彻和执行有关涉侨计划生育政策做依据。二是关于华侨在国内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内地居民与华侨结婚在中国内地生育,应遵守其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三是关于归侨的计划生育政策,归侨应执行其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其中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归侨的中国内地居民所生育的子女均在境外定居的,可在中国内地按政策规定再生育子女,但要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会议由计划生育局林副局长主持,外事侨务局黄金标局长做报告。
参加会议的有区人口计划生育局、公安局、侨务局、侨联和各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主任、各村妇女主任共53人。
(揭阳市东山区侨联/201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