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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侨联法顾委为海外侨胞“侨房”问题支招

时间:2010-11-03 来源:深圳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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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胞出国前将住房“租”给别人居住,几年后回来发现房子已悄然易主。当回国到深圳参加2010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美国侨胞俞国芬女士向侨联组织反映了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深圳市侨联市侨联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联主席孔爱玲于10月29日亲自约见了俞国芬女士,并会同市侨联法顾委律师共同会商这一“侨房”问题。

深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联主席孔爱玲(中)于10月29日亲自约见了俞国芬女士(右三),并会同市侨联法顾委律师共同会商这一“侨房”问题

    据俞国芬女士介绍,其“侨房”位于深圳福田区,多年前是“租”给别人居住,并没有履行房屋买卖手续,后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房被转让了他人名下。目前她已将此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市侨联常委、市侨联法顾委常务副主任、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平凡,市侨联法顾委委员、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兰军,市侨联法顾委副秘书长程先华在初步了解了这一情况后,从法律专业角度给了侨胞俞国芬一些建议,希望她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孔爱玲表示,积极地为侨胞排忧解难,切实支持和帮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运用政策和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侨联工作的一部分。市侨联法顾委作为侨联的一支专门法律服务队伍,自成立以来,协调和办理了大量的涉侨案件,其中还包括中国侨联法顾委交办的若干案件,取得了侨胞和港澳台侨界的好评。相信此次俞国芬在市侨联法顾委的帮助下,定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此,俞国芬表示感谢,称侨联真是侨胞的娘家人,当晚她还兴致勃勃地应邀参加了市侨联的有关联谊活动。(李恩)

(深圳市侨联/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