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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侨联制定27项规章管理制度

时间:2012-11-29 来源:清远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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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为进一步加快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进程,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党组研究,清远市侨联专门研究制定《关于调整市侨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的通知》和《清远市侨联机关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调整市侨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的通知》对新任市侨联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了梳理调整,重新明确各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安排,鉴于侨联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还对各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分工作了安排,使各人的工作职责清晰明确,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清远市侨联机关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包括:《清远市侨联工作守则》、《清远市侨联公文处理规定》、《清远市侨联机关干部学习规定》、《清远市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定》、《清远市侨联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清远市侨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清远市侨联印章管理规定》、《清远市侨联机关保密规定》、《清远市侨联财务管理规定》、《清远市侨联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清远市侨联计算机与网络信息管理制度》、《清远市侨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清远市侨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及控制处理方法》、《清远市侨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预警防控工作考评办法》、《清远市侨联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清远市侨联机关效能九项制度》等管理规章制度。其中,《清远市侨联机关效能九项制度》管理规定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侨联机关制度,明确划分了各人职责,九项制度分别为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制办结制、AB岗工作制、投诉举报制、责任追究制等。


  《清远市侨联机关工作管理规定的制定》保证了清远市侨联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真正做到“廉洁、务实、有序、高效”。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清远市侨联能够更好地为广大侨胞服务,有力推动侨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