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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出台加强侨联工作新举措

时间:2013-07-05 来源:河源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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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和平县委办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县侨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做好新时期和平县侨联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指明方向,为更好地发挥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侨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保障。

    《意见》指出,侨联工作要充分发挥优势,做好招商引资、海外联谊、维护侨益、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扶贫助困机制,服务该县经济社会建设。《意见》提出,要按照镇级侨联“五有”要求,落实“机构设置到位、经费支持到位、场所安置到位、活动开展到位”。《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原则上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侨联工作;凡归侨、侨眷人数在30人以上的镇,要建立健全侨联组织并尽快完成组建工作;镇级侨联组织的工作经费要纳入年度预算,办公场所由镇提供或发动社会人士捐建侨胞之家。

    和平县委办出台的《意见》,对促进该县镇级侨联组织“五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该县镇级侨联“零”的突破和“从无到有”的转变打下了基础,有力地推动了该县侨联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