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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市侨联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1-07-12 来源:梅州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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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下发了《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市侨联工作的意见》(梅市办[2011]40号),这是梅州市历史上第一个以市委办的名义印发的关于侨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侨联组织的职能和定位,为发挥侨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切实做好新时期侨联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保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份指导全市侨联工作长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梅市办[2011]40号文的出台,对全市侨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和侨联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梅市办[2011]40号文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梅州市侨联工作,明确提出了三大方面的意见:一是充分发挥侨联工作优势,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二是加强侨联组织队伍建设,推动侨联事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健全和完善侨联工作机制,为侨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该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在加强参政议政、组织队伍建设、文化交流等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此外,文件还就侨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对外交流、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