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出台加强侨联工作指导性意见
时间:2013-07-08
来源:河源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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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团结和引导侨界群众为源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河源市源城区委办公室、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6月14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区侨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区侨联工作重点,为侨联工作指明发展方向,为推进镇级侨联“五有”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意见》指出:区侨联要充分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切实做好维护侨益、加强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开展侨界对外交流等职能工作,积极为源城区经济建设服务。《意见》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尽快组建侨联组织,明确“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建设要求。《意见》要求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原则上由镇、街道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侨联工作。
源城区委办、区府办出台《意见》,是该区侨联工作的一项突破,对于切实加强镇级侨联组织“五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源城区侨联工作发展,凝侨心、汇侨力、集侨智、引侨资,服务源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首善源城”、“幸福源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