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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广宁县侨联贯彻县委全会精神

时间:2011-07-29 来源:肇庆市广宁县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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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肇庆市广宁县侨联召开全体党员、在职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部署侨联今后工作。

    会上,江纪华主席传达了县委书记张桂洪、县长袁海平的讲话,重点学习《中共广宁县委广宁县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领会《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并根据《实施意见》赋予侨联的职责、任务、要求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实施意见》第四方面第一条中明确指出:“强化群团组织的服务职能,工会、共青团、侨联等群团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发挥侨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侨联在构建和谐侨界中的作用,对侨联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寄予厚望,因此县、镇侨联要更加履行好职责,不断探索新时期侨联工作的新举措:第一,要不断创新海外联谊方式方法,增强侨联的凝聚力。要密切与海外社团密切沟通联系,做到老侨、新侨并重,确保海外联谊工作的连贯性;同时要加强与珠三角的广宁社团联谊,发挥群团的民间性优势,做到国内、国外并重,为广宁社团会务交流、增进友情搭建平台。第二,要转变服务方式,让侨界得实惠。要继续宣传护侨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引导和扶持侨界群众发展生产,协调有关部门举办种、养等各类技术培训班,创造条件让侨界群众积极参与,惠及侨界群众;要深入侨资企业调研,力所能及地为侨资企业在发展中提供服务;要加大参政议政力度,及时反映侨界群众心声和要求,为侨界群众排忧解难。第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要着力推进侨联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的“五有”建设,改善工作环境,增强侨联的凝聚力;加强县、镇侨联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协调侨界群众、服务侨界的能力,真正把侨联办成侨界群众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