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立摆立查,立整立改个人因私护照
2014年3月6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李斌在填写个人报告事项时,涉及有关个人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的管理问题时,填写了“自行保管”。市委副书记梁志强在审阅时作了重要批示:“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须按规定办理。”
接到梁志强副书记的批示后,李斌主席立即组织办公室及经联部的同志查阅相关的文件规定。经查,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清组文〔2009〕10号)文件中,第5条“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明确规定:“市管干部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各地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建立证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所保管的证照要登记造册,每次缴交、领取、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情况均须记录在案。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返回后的l0日内,要将所持证照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一律不得私自保存。”
2014年3月11日上午,我会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次专题学习会议。会上,李斌主席首先与与会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清组文〔2009〕10号文),并对照自身,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志雄,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米丽仪等班子成员也作了自我批评,3位班子成员表示,自身对相关政策没有及时了解掌握,这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单位内部对此也一直疏于管理,没有形成相关的制度规定。对于在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查摆出来的这个问题,李斌主席表态,自己要带头做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一定要坚决整改,立整立改,建章立制,立竿见影,切实把不正确的做法改正过来。同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其它相关制度的规范管理工作。经班子研究决定:一、先从班子成员做起,在3月24日前上交所有个人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二、办公室指定保密员专人负责管理,对所保管的证照要登记造册,每次缴交、领取、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情况均须记录在案并有经办人签字证明和分管领导签名同意;三、制定规章制度,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目前,我会已下发清侨联[2014]3号文《关于规范我会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护照、通行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已收回个人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15本,统一交由办公室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