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介绍清远市侨联做法
3月13日,由清远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清远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3期,刊发了一篇题为《市侨联:讨论中对照检查,调研中掌握实情》的文章,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清远市侨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中的主要做法及经验,现全文转载如下:
市侨联:讨论中对照检查,调研中掌握实情
市侨联全面铺开学习教育阶段的有关工作。2 月24 日上午,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动员会后的第一次学习会议,市侨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上,党组书记、主席李斌向与会同志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市委第八督导组副组长李明添在市侨联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志雄传达了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主要精神;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米丽仪传达学习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兆芬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提出了三点贯彻实施意见: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侨联的工作实际以及各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抓紧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计划。二是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简报。截止目前,市侨联已出版4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并及时报送简报信息至督导组。三是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的《会议纪要》。
会议强调,2月到4月要着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编发的学习读本。要灵活运用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在讨论中对照检查,在调研中掌握实情,在体验中深化认识,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