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侨联学习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
3月31日上午,广州市侨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由会党组书记、主席李瑜主持,广州市侨联副主席孙穗君、卢启明、梁瑞冰和会机关干部共19人参加会议。
李瑜向与会人员宣读了《意见》全文,并逐条进行解读。李瑜要求:要迅速在全市侨联系统掀起学习《意见》的热潮,深入做好《意见》的宣传工作;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贯彻落实“九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侨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转化为侨联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侨联工作的文件,在侨联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新指南,体现了党中央对于侨联工作的重视,《意见》对新形势下的侨联工作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对新形势下的侨联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今后进一步开创侨联工作新局面,对今后侨联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是侨联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行动指南。
李瑜指出:学习贯彻中央《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侨联工作的首要任务。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意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认真理解,把握好中央《意见》精神实质。特别是要结合我市侨情和侨联工作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并把每一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群策群力、立足实际,保证中央《意见》得以有效贯彻实施,促进全市侨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