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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侨联组织老归侨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时间:2013-10-15 来源:惠州市惠城区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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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上午,惠州市惠城区侨联组织30多名老归侨学习讨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这种别开生面的方式,共同庆祝即将到来的重阳佳节。  

 今年重阳节前,惠城区侨联创新形式,改娱乐为学法,联合江南街道侨联,组织老归侨学习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江南街道办司法所的相关负责人受邀讲解了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了遗产、赡养义务等新法常识。惠城区侨联副主席汪德忠鼓励老归侨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了老归侨的肯定。  

 70岁高龄的印尼归侨、退休中学教师李向辉说:国家制定专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确实很必要,以后有了这个法律武器,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理直气壮了,同时也要感谢政府、感谢党对老年人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