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06-05
来源:韶关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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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适应韶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海内外侨情新变化,韶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是继2010年韶关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市侨联工作的意见》后的又一份指导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侨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于推动韶关侨联事业的科学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实施方案》的出台得到了市委领导同志的重视,批示要求由市侨联结合实际代拟文件。文件起草期间,市侨联组织撰稿人员认真学习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方案》,深入研究文件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市侨联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23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修改,最终完成了文件的研拟工作。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侨联组织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新侨工作等七个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提出了切实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实施方案》对完善党委领导侨联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侨联组织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侨联工作条件保障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对改善当前韶关基层侨联组织薄弱、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和保障侨联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力条件,提供了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的出台得到了市委领导同志的重视,批示要求由市侨联结合实际代拟文件。文件起草期间,市侨联组织撰稿人员认真学习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方案》,深入研究文件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市侨联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23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修改,最终完成了文件的研拟工作。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侨联组织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新侨工作等七个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提出了切实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实施方案》对完善党委领导侨联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侨联组织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侨联工作条件保障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对改善当前韶关基层侨联组织薄弱、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和保障侨联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力条件,提供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