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召开学习贯彻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精神座谈会
4月20日下午,江门市侨联针对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中办发[2014]20号文件,召开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座谈会。市侨联主席张国富、专职副主席林春晖,各市、区和五邑大学侨联主席和市侨联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市侨联主席、党组书记张国富传达省侨联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张国富指出,《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侨联工作正式下发的第一个文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改革开放全局和海内外侨情,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侨联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意见》内容全面,内涵丰富,明确了侨联的奋斗目标、定位、特点、任务和保障等,是指导侨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可以说,《意见》具有“三个明确”的特点:定位更加明确,职能更加明确,保障更加明确。这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侨联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更好地开展新时期侨联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张国富指出,全市各级侨联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高潮。一是要深刻领会,强化对《意见》学习宣传力度。要通过学习会、研讨班、培训班、座谈会、网络媒体等对文件进行解读,吃透文件精神实质,全面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主动汇报,积极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抓住时机,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意见》精神的内容,争取党委政府对侨联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向侨界群众讲解宣传,搜集意见,积极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举措,形成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破解难题,做好做实新形势下侨联工作。要围绕中央提出的“六大重要作用”,结合中国侨联九代会精神和各地具体实际,在组织保障、工作保障等方面抓好《意见》精神落实,努力开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新局面;四是围绕中心,共建和谐侨界之家。结合实际落实好,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种树搭桥修路,抓大项目”等中心工作,根据自身实际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真正使侨联干部成为真诚贴心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使侨联组织成为深受信赖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
会上,各市、区和五邑大学侨联主席就如何学习贯彻《意见》文件精神,发挥侨联“六个作用”和“两个拓展”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解决了“侨联是什么”“侨联做什么”“侨联怎么做”这三个重要问题,尤其是《意见》明确和提升了侨联组织政治地位,非常鼓舞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