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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侨联推荐陈华明同志参加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

时间:2014-02-19 来源:广东省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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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侨联推荐陈华明同志参加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号文)精神,经会党组研究,拟推荐市侨联办公室原副主任陈华明同志参加第四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
    陈华明,男,汉族,广东饶平人。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7月任主任科员。2006年6月从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办公室调入广州市侨联机关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文化联谊部工作,2010年10月原任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1月28日因公殉职,年仅46岁。
    陈华明同志,从参加工作起,无论在哪个部门、岗位,他都保持着朴实无华、淡泊名利、勤恳踏实、任劳任怨的政治本色以及认真负责,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对待工作,2011年9月,派往梅州市丰顺县建桥镇三社村驻村,在艰苦的工作岗位上积劳成疾。他克服病痛,始终战斗在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第一线,2012年12月下旬,因身体多处疼痛、吐血,经紧急抢救,确诊为肺癌并伴有多发转移,2013年1月28日因病情恶化,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他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敢于担当,踏实肯干、热心助人,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该村办了大量的实事好事,该村男女老少都尊称他为“侨联叔叔”。该同志先后荣获广州市侨务信访先进工作者、广州市优秀驻村干部、广州市侨联先进个人;2013年荣获“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获“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获“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在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岗位中评为优秀驻村干部、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入选“广州好人榜”获得荣誉证书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