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侨联党组部署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2017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肇庆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侨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3月7日,向市侨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意见指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市侨联党组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市侨联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细化问题清单、夯实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立即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市侨联始终把市委巡察作为提高全体侨联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加快推进全市侨联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以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的行动自觉,以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的整改态度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3月8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切实把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是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侨联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席黄志坚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谢跃红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办的沟通联系及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立即开始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反馈问题目标化、具体化的原则,市侨联党组将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一个个分解细化、一项项列出清单、一条条明确责任。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将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到各部室,严格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四是立即开展整改工作。根据问题清单,市侨联党组马上行动,对意见中提到的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并依规进行,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如“非市管干部持因私证件出境执行公务”问题上,自巡察组发现提出此问题后,马上立行立改,严格按出入境管理规定办理审批及执行公务活动;又如“社会团体兼职”问题上,推动肇庆市侨青联于2017年12月14日进行了换届,换届后,市侨联所有干部都不再兼任社团的职务,法人代表也已进入办理更换手续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