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侨联开展“我承诺、我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签名活动
时间:2017-07-04
来源:清远市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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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清远市“创文”工作,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增强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工作氛围,根据市文明办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有关通知要求,6月21日下午,清远市侨联党组高度重视,由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李斌带头,组织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志雄,副调研员吕志玲及全会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我承诺、我践行《清远文明十二条》”签名活动。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清远文明十二条》具体内容,表示要积极响应“天天都是创文日,人人都是文明人”的号召,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认真践行承诺,推动清远文明十二条的贯彻落实,在“承诺书”上签名,许下了自己庄严的承诺。
通过此次签名活动,该会党员干部职工对《清远文明十二条》的内容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大家表示一定要全力支持我市创文工作,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传递文明、践行文明,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的清远人,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攻坚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我会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单位的宣传栏、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广泛全面地宣传倡导《清远文明十二条》,并打印出台牌放置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办公桌面上,时时提醒大家熟悉掌握并遵照执行。